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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巴拿馬使館再次提醒擬赴巴中國公民入、過境注意事項
自2022年起,為打擊非法移民和人口販賣,巴拿馬移民局加強了對入境人員的核查。近段時間以來,屢有持別國簽證赴巴中國公民因所持簽證與訪巴目的不符,不能出示或出示材料不足以佐證訪巴目的,曾經在巴有逾期滯留記錄,試圖向巴移民局官員行賄,或不符合往訪國入境規定等各類原因,被巴移民局拒絕入、過境并遣返。
鑒此,駐巴拿馬使館提醒擬赴巴中國公民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一、根據中巴兩國互免簽證協議,持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人員免簽,中方有關人員一次免簽入境停留期不超過30天,如需停留更長時間,經巴移民局批準,最長不超過90天。
二、赴巴前,請做好行前準備,仔細了解巴入、過境規定,根據要求準備相關材料,以確保行程順利。
雖然巴方規定持有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韓國、英國、新加坡和歐盟簽發的多次有效、之前在頒發國使用過且剩余有效期不少于6個月的簽證,或有上述國家及地區居留卡的外國公民可免簽進入巴拿馬,停留期限最長為30天,但需注意的是,在實踐中,持上述國家簽證來巴人員仍有被拒入境的風險。建議擬赴巴中國公民優先考慮申辦相應種類的巴拿馬簽證,以提高獲準入境的可能性。
三、入境時,請如實應答并出示酒店訂單、離巴機票等配合檢查。檢查工作有時耗時較長,在此過程中,請保持耐心冷靜,積極配合巴方依法依規處理,切勿向其行賄。如溝通未果,建議接受巴方決定。
四、入境后,請在停留期滿前離境。切勿無故逾期滯留,以免日后再次來巴入境受阻。
五、如為在巴過境人員,請在行前充分了解往訪國入境規定,避免因不符合往訪國入境規定而在巴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并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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