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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中國公民注意入境墨西哥所需證明材料
近期,多名中國公民因不能出示足夠的入境墨西哥證明材料而被墨西哥機場移民局遣返。駐墨西哥使館梳理了墨西哥移民局有關入境規定,供來墨中國公民參考。
一、關于入境墨西哥的證明材料要求
墨西哥移民局官員可能查驗以下證明材料:
(一)酒店預訂單、往返機票訂單或旅游行程單。
(二)外國公司、關聯公司或子公司出具的西班牙語證明函,證明來墨外國公民是該公司雇員,注明將承擔外國公民在墨費用。
(三)商務合同副本,如開展設備買賣、技術培訓等。
(四)公共或私人機構出具的邀請函,注明訪問目的、停留時間、機構名稱、聯系方式等。
(五)信用卡等經濟證明。
(六)具有至少6個月有效期的護照。
實踐中,各類材料均應有紙質版,且要隨身攜帶。存放在手機中的材料不被墨西哥移民局采信。建議來墨中國公民提前打印好證明材料。
二、關于“二次核查”
墨西哥移民局官員可能在“二次核查辦公室”對外國公民再次查驗。請當事人如實回答并按要求出示證明材料。核查工作有時耗時較長,請當事人保持耐心冷靜,避免過激行為,并與墨西哥移民局官員加強溝通。如被拒絕入境,當事人將被遣返。接受核查和等待遣返期間,當事人不得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但人身安全和人道主義待遇將得到保障。此外,當事人可申請使用墨西哥移民局電話(非本人手機)聯系親友報平安。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熱線(24小時):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駐墨西哥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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