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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珠實施出入境新措施
2020-05-25 15:06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應變協調中心16日表示,自5月17日6時起,經珠澳口岸出入境人員持有的核酸采樣證明,須采樣24小時后方可生效。
應變協調中心稱,所有由內地入境澳門而沒有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或有效采樣證明人士,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若是澳門居民或游客,會被安排接受核酸檢測;若采樣證明不足24小時,則要求他們在指定地點進行醫學觀察,直至采樣證明生效;如果是來自內地的外雇,則不能入境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