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國家移民管理局 消息,2月1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宣布,自2月20日零時起,持澳門《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的中外籍人員(含內地赴澳勞務人員)在入境前14天曾在內地停留的,須在珠海的指定地點實施醫學觀察14天,在持有珠海市衛生部門簽發的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醫療證明后,方可獲準入境澳門。對于入境前14日內曾到訪過內地、乘坐飛機抵達澳門的外地雇員,需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指定的地點實施醫學觀察14天。 出入境管理局提醒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的內地赴澳門勞務人員,請提前聯系勞務公司和雇傭單位,妥善安排工作事宜,并密切關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隨后發布的醫學觀察點、醫療機構名單及具體管理辦法,做好相關準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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